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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解读材料
2020-11-04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阅读: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
解读材料

一、起草背景

装配式建筑是指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和信息化管理的方式建造的建筑,装配式建筑产业具有产业关联度大、经济贡献率高的特点。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左右,力争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住房城乡建设部 “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装配式建筑推进举措。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构建环保、节能、高质量的绿色建筑体系,促进我省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建造方式创新,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起草了《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重在“推模式、强主体、出政策”做文章,以建筑业转型升级为主线,按照推进新型建造模式,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思路研究相关政策措施。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为做好《意见》制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集各市主管部门和行业龙头企业,研讨我省装配式建筑产业现状、问题和发展思路,形成《意见(征求意见稿)》。经汇总梳理省有关单位和省直相关部门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意见(送审稿)》。省司法厅和省市场监管局对《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讨论《意见》文稿。

四、工作目标

到2020年末,全省培育10个左右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产能达到10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15%。到2025年,全省培育50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3-5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产能达到50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30%,基本形成立足安徽,面向长三角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五、主要内容

确定了培育生产主体、健全产业链条、扩展市场需求、开拓发展空间、提升竞争能力、加强质量管理等六项重点任务。要求各地围绕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公布建设项目,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区的装配式建筑技术。引进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健全装配式建筑的全产业链。加强装配式建筑产业布局引导。开展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攻关和示范,开展一体化集成技术研究。加强对装配式建筑生产、施工过程质量管理。

六、创新举措

一是量化了发展目标。提出到2020年末,各设区的市普遍培育或引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全省培育10个左右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产能达到10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15%。到2025年,各设区的市培育或引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不少于3家,并形成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配式建筑企业;全省培育50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3—5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产能达到50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30%,基本形成立足安徽、面向长三角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二是实化了推进措施。要求各地拿出项目,在满足招投标法的前提下,扩大市场需求,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健全产业链,引进培育一批工程总承包企业,加快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产业集团。拓展发展空间,承接产业转移促进构配件产品外销。增强科技引领和创新支撑,整合资源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提升企业行业核心竞争力。保障装配式建筑构配件和项目质量安全。

三是细化了扶持政策。根据装配式建筑产业和项目特点,活用招商引资、产业扶持、人才培养政策等,从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促进产业做大做强、人才素质提升。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分别从用地保障、财政保障、税费金融支持、人才培养等四个方面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企业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扶持政策。大力培养装配式建筑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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