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懋燮介绍,安徽省通过扎实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绿色建筑建设实现了跨越式的增长,从2016年的不足3000万平方米提升到2020年的超2亿平方米。《条例》等高对接长三角,并总结了合肥等地实践经验,体现了“全面绿建”建设要求,即新建城镇民用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同时,对绿色建筑闭合监管、绿色化改造、适宜技术推广、引导激励措施做出相关规定。
贺懋燮介绍,城乡建设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的重要载体。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并结合安徽实际,在《实施方案》中提出了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进城乡建设发展方式转变等五项重点任务。
贺懋燮指出,无论《条例》还是《实施方案》,都是为了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居环境,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下一步,将组织开展宣传培训,使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部门及从业人员都能够全面理解把握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同时,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将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绿色建筑发展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强化法规政策落地执行。
方廷勇总工程师就绿色建筑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装配式建筑发展等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