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函〔2021〕71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职业技能大赛—2021年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49号)、安徽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安徽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皖竞字〔2021〕3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城乡建设示范性劳动竞赛暨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1年度技能竞赛的通知》(建会函〔2021〕443 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开展安徽省职业技能大赛-2021年全省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
本次竞赛包括三个工种。
1.构件制作:预制构件工厂模具组装人员参赛。要求熟练掌握预制构件模具的组装工艺流程和检验标准,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流畅完成预制构件模具校正、清理、拼装、脱模剂涂刷、钢筋笼入模、预留预埋安装等工序。
2.构件装配:施工现场构件及模具安装人员参赛。要求熟练掌握构件和模具的安装工艺流程和检验标准,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流畅完成构件测量放线、吊装就位、模具安装、模具加固等工序。
3.灌浆:施工现场套筒灌浆人员参赛。要求熟练掌握套筒灌浆工艺流程和检验标准,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流畅完成灌浆的材料准备、分仓、灌浆、试件制作等工序。
二、竟赛内容
竞赛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两部分考核均实行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理论知识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实操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70%。若总分相同,以实际操作考试成绩高者为先;若仍相同,实际操作考试用时短者为先。
三、参赛条件
(一)参赛选手条件
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已通过职工技能竞赛获得“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安徽省技术能手”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二)参赛组队
各市、省直管县(市)及有关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本地区参赛报名,参赛企业每个项目限报1支队伍,每位参赛选手限报一个竞赛项目。合肥市推荐参加每一个竞赛项目的队伍不超过6支,其他各地推荐参加每一个竞赛项目的队伍不超过3支。
1.构件制作
每个参赛队设3名参赛选手,其中1名为组长。
2.构件装配
每个参赛队设3名参赛选手,其中1名为组长。
每个参赛队需另外自行安排1名起吊工(汽车吊)和1名信号工(均需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书),协助负责构件吊装作业。该起吊工、信号工操作不计入实操打分内容。
3.灌浆
每个参赛队设2名参赛选手,其中1名为组长。
四、表彰奖励
竞赛设团体奖、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
(一)团体奖
竞赛设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其中一等奖1组,二等奖2 组,三等奖3组,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对获得竞赛第1-3名的团体按规定给予奖励。
(二)个人奖
1.各工种竞赛设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按相关文件规定颁发荣誉证书;
2.对获得各工种竞赛第1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优先申报“安徽省技术能手”“安徽省金牌职工”;
3.对获得各工种竞赛第1-3名的选手分别按3000元、2000元、1000元标准给予奖金奖励。其中经核准授予“安徽省技术能手”“安徽省金牌职工”称号的,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相关标准执行,不再重复给予该赛项的名次奖金。
五、其它事项
1.本次竞赛拟定于10月中旬,在滁州市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请各市建设主管部门于8月20日前将竞赛报名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发至联系邮箱。
3.本次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竞赛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4.所有参赛人员在报到时,需出示安康码,在参赛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加。大赛期间,所有参赛选手需由所在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联系方式
李璐0551-62878696,13956982225,ahjskjc@126.com
张璐0551-62871981,13856948699
附件:1.2021年安徽省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docx
附件:2.2021年安徽省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docx
2021年7月28日